学校代码:11418
报考条件
1、 遵照国家和各省市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2、 文、理科英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课考试安排
|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美术类) |
见报名 |
3月17、18、24、25日任选一天 |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表演综合类) |
见报名 |
3月18、25日任选一天 |
| 山东 |
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美术、表演类) |
3月12、13日 |
3月14日 |
| 吉林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表演综合类)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注:
1、凡我院设点省份及内蒙古考生(吉林美术承认联考成绩)只有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才可以报考我院专业,我院不承认其他院校成绩;其他省份我院只承认省联考成绩,取得省联考成绩本科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院本科专业,取得省联考本、专科专业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专科专业。
2、美术类:我院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3、表演类: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表演本科、专科均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报名
北京考点
凡符合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艺术类考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每人限考一次。
参加北京考点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 2007年1月11日—2月16日登陆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报名。考生于2月24、25日到学校校本部教三楼四层多功能厅确认,进行数码采集照相并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时间为2月24、25日,上午9:00——下午16:00。凡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按时到考点报名: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照片3张(北京考点现场照相,考生本人必须到场)。
3、 报名费:表演(本科)初试100元/人,复试80元/人;其他120元/人。
咨询电话:62321818
地 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乘车路线:26、737、740、751、827、840、983、944支、47路、运通109、运通113路在北京城市学院(原海淀走读大学)下车即到。
美术类专业课辅导班安排:
报名时间:2007年1月4— 26日(校本部教三楼103室)
上课时间:2007年1月27 — 31日(全天)
报名费用:500元(报名时请带一张一寸照片)
考试大纲
一、美术类
美术类考试科目:素描、色彩;考试形式:命题默写;内容:静物或物体组合。
二、表演综合考试
初试:
(1)朗诵(体裁不限,可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影视戏剧独白,限三分钟内)。(2)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3)命题表演
复试:
(1)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
(2)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3)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4)命题表演
(5)特长展示
(6)口试
三、学前教育综合考试:
1、琴、声、舞各项分别进行才艺展示。
2、面试。
四、舞蹈综合考试
1、形体目测: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比例协调。
2、基本训练:通过对肩、腰、胯、腿等各部位的基本训练测试软开度及柔韧度,弹跳能力,技术技巧。
3、动作模仿:专业老师做二次同一组舞蹈短剧或组合,学生现场模仿学习,三次之后,独立完成规定动作。
4、即兴表演:通过规定音乐即兴舞蹈。
5、舞蹈表演:现场表演一段舞蹈片段或一个剧目,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
备注:考生所需道具、练功服、鞋、音乐磁带等物自备。
合格证发放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我院按招生人数1:5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2日以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成绩(www.bcu.edu.cn),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将于4月5日发出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不合格者不在另行通知,不予查卷。
2、文化课统考:考生凭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承认联考省份的考生凭省里发给的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市(区县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
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我校文科、理科兼收,但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录取与待遇
1、 按艺术类招生办法统一录取,纳入国家招生计划。
2、 无单科成绩要求。
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美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课复试,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