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上海市)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要任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文科见长并具有师范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4年,现主要有徐汇和奉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2万多平方米,拥有本科专业73个,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
作为上海最早开展艺术教育、教学的学校,我校是目前全市招收艺术类专业最多最齐、师资力量较强的院校之一,为上海及全国培养了大量的艺术与艺术教育人才。
2007年,人文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和谢晋影视艺术学院四个学院的13个专业及方向面向上海招收艺术类学生。为了做好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使考生与家长了解招收专业各方面情况,我校将于2007年1月13—14日在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举办艺术专业招生咨询会,欢迎广大考生与家长前来咨询。
现将200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内容公告如下,具体实施方案详见我校各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
学院 |
专 业 |
学制 |
暂定计划 |
专业考试方式 |
|
人文与传播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 |
35 |
市编导类专业统考 |
|
摄影 |
四 |
25 |
校考 |
|
音乐 |
音乐学 |
四 |
42 |
市音乐类专业统考,校加考 |
|
音乐表演 |
四 |
14 |
|
录音艺术 |
四 |
8 |
|
舞蹈学 |
四 |
5 |
校考 |
|
美术 |
美术学(师资) |
四 |
45 |
市美术类专业统考 |
|
绘画(油画、版画) |
四 |
20 |
|
艺术设计 |
四 |
135 |
|
绘画(国画) |
四 |
10 |
校考 |
|
谢晋影视艺术 |
表 演 |
四 |
7 |
市表演类专业统考,校加考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 |
5 |
校考 |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 |
35 |
校考 |
注:1、所有专业限招英语、学费10000元/年;
2、招生计划数以《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摄影、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音乐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耳、喉疾病;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米及以上;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2米及以上;
三、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方法
1、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2007年高考报名手续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手续;
2、校考专业(含学校加考)报名时须出示(原件):
2007年高考报名号和本人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报名费、考务费;参加学校加考专业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一)、统考专业
|
专业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备注 |
|
戏剧影视文学 |
上海市编导类专业统考 |
|
|
美术学(师资)
绘画(油画、版画)
艺术设计 |
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 |
|
(二)、统考基础上学校加试专业
|
专业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备注 |
|
表演 |
上海市表演类专业统考 |
①市统考合格考生 |
|
3月15日上午 |
复试:3月15—16日 |
上海师范大学 |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录音艺术 |
上海市音乐类专业统考 |
②统考基础上,学校按市统考成绩划定复试资格线 |
|
3月5日 |
复试:3月7、8日 |
上海师范大学 |
注:①表演专业市统考合格考生于3月15日8:00~8:30到我校办理复试报名手续同时参加复试。
②报考音乐学专业必须参加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个科目的市统考(其中声乐专长的考生,器乐加考必须为键盘如钢琴、手风琴、双排电子琴);报考音乐表演须参加器乐或声乐、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须参加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在市统考合格基础上,学校将根据市统考成绩确定加试资格线,加试资格于3月初在学校招办网站(http://ssdzsb.shnu.edu.cn)上和我校音乐院张榜公布。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于3月5日办理复试报名手续并领取复试指定曲目。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请参考《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考试要求》。
(三)、学校组织专业考试专业
|
专业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备注 |
|
舞蹈学 |
1月13—14日 |
初试:3月3日
复试:3月7、8日 |
上海师范大学
(桂林路100号) |
学校组织
专业考试 |
|
绘画(国画) |
3月10日 |
|
摄影 |
3月11日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3月11—12日
复试:3月13—16日 |
|
广播电视编导 |
3月18日 |
四、学校组织专业考试和加考专业考试内容
(一)学校加考专业
|
专业名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第二次复试科目 |
备 注 |
|
表演 |
上海市表演类
专业统考 |
1、 表演(即兴表演)
2、 朗诵(指定)
3、 演唱(自备歌曲)
4、 形体(即兴舞蹈、形体模仿)
|